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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自古以来就被誉为 “礼仪之邦”,而今,社会也赋予了中学生普遍应有的仪容仪表要求,这样的要求一方面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投入学习生活,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,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,另一方面使学校具有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,体现我校学生的良好风貌,提升我校学生的文明素养。
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中学生的仪表美,应以清雅素淡、简洁朴素、大方自然、洒脱活泼为主。要显出青春的朝气和魅力;学生的仪表从头到脚都应体现学生的身份。
新学期伊始,我校为加强管理,规范学生仪表,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,达到端庄、健康、文明、活泼的标准,根据《中学生守则》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对学生仪表规定如下:
一、头发:
1、女生如留长发应束起,不得留披肩发,女生着装上不露肩、下不露脐,。
2、男生头发前不过眉,后不过发际(要有梯度),两侧露耳,不准蓄长鬓角。
3、男女生均不准染发、烫发,不得留其他怪异状发型。
二、首饰、化妆等:
1、除手表外,不得佩戴首饰、手饰等(如脖子上的项链、挂饰,手上的戒指、手镯、织物,耳朵上的耳环、耳钉等)。
2、学生不得化妆、不得抹口红(参加文艺活动需要除外)、不得涂指甲油、不留长指甲。
三、衣服、鞋帽等:
1、学生平时穿着要大方、得体,衣扣须齐全,不敞怀;不穿奇装异服(不得有怪异的饰物和图案)。
2、衣裤裤筒不得过于宽大;裤筒不得触地;裤上不得有多余的破洞,不能将衣服缠在腰上。
3、不歪戴帽子,进入课堂一律脱帽。
4、体育活动不穿皮鞋,平时不穿高跟鞋。
5、除寝室、澡堂外的其他场所不得拖鞋、背心,更不得打光膀。
注:未规定的以学校要求为准。
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政教处
2009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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